少年PI的奇幻漂流★★★★★
小說花了很大的篇幅描述PI的宗教啟蒙,
諷刺所有宗教都說大愛、卻又要求教徒只能信祂的矛盾,
而在往後漂流的絕望恐懼中,除了宗教,還能寄託什麼?
任何不可置信的情節也只有神蹟可以解釋,而神蹟真偽是其次,信念才是首要。
PI兼容並蓄的宗教觀說著:「信哪個神」的重要性遠遠不及「信仰所能產生的力量」。
至於中間過程的感受,跟個人經歷有關。
唯有深刻經歷孤獨、恐懼、絕望、親人驟逝、身無一物……
或有類似經驗的人,才能設身處地感受PI的心情;
某些時刻我單單假想家悅是PI,看自己的孩子獨自承受這些苦難,心疼不捨無以復加。
我讀到書上:「有一天我估計是媽媽的生日,就為她大聲的唱生日快樂歌」
彷彿我在天堂看著我的孩子如此卻無能為力而哭到得暫停片刻才能繼續讀給孩子聽。
所以當同事K、B兩個大男孩相繼來到我辦公桌前說看電影沒感覺,不解我為什麼會淚流不止……
感受跟個人經歷有關,也跟情感細膩度有關,
某個點就這麼被觸動自然悲不可抑,只是你的點未必在此。
書讀到最後,媽媽哽咽地唸著:
「我好後悔沒跟牠說:『理査‧帕克,結束了。我們活下來了。你能相信嗎?……
沒有你,我根本活不下來。我要很鄭重的跟你說:理查‧帕克,謝謝你。
謝謝你救了我一命。你想到哪裡就到哪裡去吧,
你大半輩子只知道動物園裡有限的自由,現在你即將領略叢林裡的自由了……
雖然你走了,卻永遠在我心裡……理查‧帕克,永別了。』…… 」
闔上書才發現家悅假想自己是PI、捨不得跟老虎分別而淚漣漣了,
之後還不放棄地說:「PI 可以吹哨子把理查‧帕克叫回來啊!」
人類是有感情的,野獸沒有,就算理査‧帕克也捨不得PI,終究不能一起生活,
留下來會被送進動物園,本能讓牠選擇去叢林自由生活。
想像當一群人奔向倒在沙灘上的PI,看到旁邊還有一隻孟加拉虎,
若非槍殺老虎、則放棄救PI,理查‧帕克唯有離開、PI才能獲救。
我認為:理査‧帕克有情感、更有思慮。
人和人之間也是一樣的,只有彼此接近的、類似的、適合的才能一起生活一輩子,
如果沒有思慮去看清中間的差異,終究不會快樂到老。
整個來說,小說和電影都是虛構的想像,
只要能深深吸引讀者/觀眾使其跟著故事牽動情緒、引領一趟感官之旅、
甚至啟發人生哲理的深層思考,就是一部成功的作品。
吃人版或動物版都是作者虛構杜撰,同樣的因果,無人見證亦無法重現的過程,
故事說到最後只是多點出「人只相信自己選擇相信」的主觀偏見。
我沒讀影評,但多少聽同事轉述討論,
對我而言,與其穿鑿附會追究細末,不如想想主旨為何。
我以為,主旨如此簡單:
這是一個有感情、有生命的故事,唯有經歷過「愛與別離」的人生才深刻。
書讀了三分之二,一家四口看了免費的2D場,
書讀完了,媽媽剛好有四張免費票,問寶貝倆想再看一次 3D嗎?
寶貝倆不假思索:「想看!」結果一樣好看。
家悅表達比較明確:第一次看的驚喜在第二次看時比較不強烈,但第二次看就更懂了,
甚至媽媽從沒提過(聽來的)影評、家悅還看出那個小島是人的形狀呢!
這是我們全家第一部上戲院看兩遍的片子,還好有免費票!
跡象一直都在,只是我們從沒想過要去注意
(Pi對基督教的初步認識太好笑了,我一定要摘錄。)
什麼?人類犯罪結果卻由上帝之子付出代價?
我在心裡想像爸爸跟我說:『皮辛,今天有隻獅子溜進了駱馬欄,咬死了兩頭駱馬。
昨天有頭獅子咬死了一隻黑羚羊。上禮拜又吃了一頭駱駝,上上禮拜是彩鸛和灰鷺。
誰敢說吃掉我們的金蹄鼠的不是這兩頭畜生?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依我看要讓這兩頭獅子悔過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把你拿去餵獅子。』
『好,爸爸,只有這麼做才合情合理。給我一分鐘去梳洗一下。』
『哈利路亞,兒子。』
『哈利路亞,爸爸。』什麼跟什麼嘛?
我最討厭我的綽號(π)的地方就是無法整除的小數點。
把每一件事做個妥當的了結,這是生命中的大事,唯有如此你才能鬆手,
否則你就會永遠都有該說卻未說出口的話,你的心會充滿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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