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燃生命之海★★★☆

Shiny的大力推薦下,抽空看了2005年奧斯卡及金球獎最佳外語片「點燃生命之海」,當然我家那個大老粗是沒興趣的,一個人反而更能專心投入。

其實沒有Shiny說的那麼好看,因為看完心情很沉重,片中敘述一位四肢癱瘓而一心求死長達28年的真實人物爭取安樂死(片中稱為尊嚴死)的過程,宗教、道德、人權等因素,使得安樂死在多數國家尚未合法化。

曾經我真的想過找個律師簽份合法文件,在我四肢癱瘓或變成植物人而無法表達意願時,讓我安樂死,以我在意識清醒、律師見證的合法文件為依據,因此我一直是贊成安樂死,如同片中所說:「生命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
 
可當我看到老爸爸低著頭說:「比白髮人送黑髮人更可悲的是自己的兒子一心求死」,死的人一走了之,但活著的人呢? 

我想到「潛水鐘與蝴蝶」,當他的身體被禁錮在潛水鐘裡,思緒卻能像蝴蝶般翩翩飛舞,那是如何淋漓盡致地發揮生命的意義,甚而帶給世人樂觀積極、勇敢向上的激勵…… 

片尾律師因病退化到喪失記憶、完全不記得這位曾經因為委託關係的深入而產生某種情愫的主角「勒蒙」,活著又有什麼意義?對我又是一個強烈對比的震撼。
 
我現在無法明確贊成或反對安樂死,如果我是片中的主角應該也會跟他做同樣的決定,主角四肢癱瘓不能行動但至少還能表達自我,那些只是活著、不能思考、不能言語或書寫的人,又如何判定他想生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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